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5-0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建设地点:新邵县太芝庙乡、潭溪镇和潭府乡
建设性质:新建
总建设期: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共2年
工程总投资:32185.43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景区景点建设,包括药王大广场、恢复药王大庙、观景台、生态文化教育基地、修缮主要景点(包括矿洞博物馆、观日台等32处景点);二是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公园服务大楼、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公厕、垃圾转运站1座,公路改造(潭家湾至药王广场10千米、园门至岳坪峰顶公路16千米、十字路至捞底石5千米、园门至烟竹坑10千米、宝塔坪至下谭家岭2千米)、游道建设(捞底石景区新建游道6.0千米,岳坪峰景区新建游道13.0千米,烟竹坑景区新建游道11.0千米、扩建游道5.0千米,新建栈道18.2千米)、新建生态停车场(新建5处)。
二、工程污染因素分析
本项目为景区景点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对环境的直接影响时段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期由于施工活动将对施工区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与生态扰动,因此,通过采取相应的施工期环保措施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营运期,景区内生态厕所的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冲厕,无污水外排;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因此通过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与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景区环境造成影响。
三、公众意见征求
征求意见范围: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请在公告日后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762867565
2、环评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3170407191
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2016年5月3日